201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十大“最强音”
核心提示 :2013年,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的一年,从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召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举行,再到中组部出台干部政绩考核新规……中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趋势新动向引发公众高度关注。年末之际,新华人事约您共同倾听《201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十大“最强音”》,一起感受中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脉动。
①干部考核“不能简单以GDP论英雄”
干部政绩考核告别“唯GDP论英雄”。(资料图片)
习近平在6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
12月6日中组部发布《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强调“政绩考核要突出科学发展导向”,“选人用人不能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论英雄”,“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
12月10日,人民日报再发《仲祖文:树立政绩考核的新导向》,指出,树立政绩考核的新导向,就是要为那些坚持科学发展的干部松绑鼓劲,就是要给那些盲目崇拜GDP、片面追求GDP增长率的干部戴上“紧箍咒”。
②从严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少数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近年来不时引起舆论关注。人们担心,这其中有没有以权谋私、声望寻租,会不会造成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平正义。中央组织部10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作出了更加明确、严格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哪些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哪些要有严格的限制,划出了制度“红线”。
③破格提拔干部要从严
5月17日刊发的《仲祖文:破格提拔干部要从严》指出,破格提拔可以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拓宽渠道,为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提供平台,为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实现干部队伍新老交替储备人才。选拔任用干部包括破格提拔干部,一定要落实从严治党方针,选人标准决不能降低、选人程序决不能成为摆设、选人结果决不能失去公正,对违规用人、失察渎职的要严肃查处、坚决追究责任。
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⑤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离任责任审计
离任也要追责。(资料图片)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中组部发布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定违背科学发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强化离任责任审计,对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的,造成生态严重破坏的,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
⑥推行新提任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⑦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⑧ 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⑨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⑩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 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院士退休制度再引热议。(资料图片)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