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项公证事项实行“最多跑一次”

11.08.2018  10:34

  本报讯(记者吴忧)根据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做好减证便民服务的通知》,从8月10日开始,全省公证机构对46项公证事项实行“最多跑一次”,更多公证事项也将实现材料瘦身、时限缩短。

  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46项公证事项包括出生公证、驾驶证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学历公证、学位公证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公证、房屋所有权证公证等,覆盖多数群众办证需求。在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全省公证机构都将实行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做到当场提交、当场出证,或提前预约、直接取证。

  此外,省公证协会将牵头组织开展全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理工作。凡是能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凡是能交叉印证的证明材料,一律不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把不该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律排除在公证证明材料清单之外,在保障公证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尽量减轻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