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10月起施行 违反最高罚款货值30倍

27.04.2015  11:37

  

  制图 姚海涛

  网购食品出了问题,消费者该如何索赔?10月1日起,网站如无法提供商家的具体信息,那么网站得先行赔付。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版食品安全法三易其稿,修改力度非常大,增加了50条内容,由原来的104条变成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26日,华西都市报记者独家采访了全程参与新版食品安全法修订的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食品药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伟,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车振民,详细解读新版食品安全法。

  A

  聚焦新规

  食安法升级版“”在哪?

  1

  网购食品追责不再难 找不到商家可找网站赔

  新规: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网购受到损害,网店和第三方都是涉事主体。”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以专家学者的身份,曾对新版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审议给过不少建议。

  胡颖廉说,此前网购食品安全监管没有明确的法条,发生纠纷时,由于责任主体确定困难,多数参照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一些条例来处置。新法实施后,网购各方的法律责任将更明确,消费者维权难度降低,可避免被“踢皮球”的尴尬。比如,今后消费者网购的食品有问题,在无法找到经营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赔偿,不但可以要求赔偿食品本身的价钱,还可以要求赔偿受到的损失等费用。

  现状

  网购卤鸡爪发霉 店家不理索赔无门

  今年3月11日,成都市民王先生在一家网店购买了200元卤制食品,包括鸡爪、鸭脖子等共10包。收货后,他没有拆包验证,直到几天前,他打开一包鸡爪时发现,有两包已经发霉了。王先生多次联系购物网站的客服,对方以收货已经多天,不排除是人为拆封后放置过久导致发霉,拒绝赔偿退货。

  王先生多次联系客服索赔无门后,他给第三方平台联系,对方要求王先生自己与网店联系。王先生说,交涉期间,他遭遇了“踢皮球”,最后甚至不得不放弃了这次维权。

  2

  剧毒高毒农药禁止用于果蔬茶叶

  新规: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认为,在一些农产品中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减少农药残留,是保障食品安全非常重要的一环。

  在此前的审议中,是否允许继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就是争议较多的问题之一。去年12月的第二次审议中,有人提出希望将“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正式写入法律。但三审稿并未采纳这一意见,只是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胡颖廉说,低残留农药有时候根本起不到杀虫的效果,所以目前全面禁止剧毒高毒农药还是不太现实,未来需要通过科技进步来研发更高效的替代产品。

  现状

  农药残留超标 市民吃西瓜中毒

  今年3月中旬,在青岛即墨、胶州等地,12名市民吃了“黑美人”西瓜后,纷纷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有一名孕妇甚至因为毒素侵入到血液中,胎儿不保。随后,胶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在对商贩刘某销售的西瓜进行查扣检测后,发现残留“涕灭威”超标。据了解,涕灭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杀螨、杀线虫剂,是目前商业化农药中毒性最高的品种,会造成磷中毒。

  3

  标示转基因食品 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

  新规: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未按规定进行标示,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食品药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伟说,转基因食品在我国学术界已讨论多年。就转基因食品有无危害,学术界仍无定论,在这样的情况下,忽略任何一方的意见都不行。

  他表示,转基因食品的推广和销售要建立在充分的信息公开和群众同意的基础上,新版食品安全法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现状

  转基因食品标示 小“非转基因”字样显眼

  在成都的各大超市,转基因食品标示情况如何?26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在成都春熙路附近多家大型超市,记者发现,商场的食用油、大豆等一些食品包装上,“非转基因”四个字特别显眼。有些食品,这几个字几乎占了整个包装袋的1/3以上。在王府井商场的超市里,国内生产的好几个品牌的大豆、花生、菜籽等食用油、调和油,都清一色标明“非转基因”。

  在成都西门一家大型超市里,记者见到了一款胡姬花牌调和油的配料表上,标有“大豆油: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菜籽油:加工原料为转基因油菜籽”的字样。但是字特别小,如果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4

  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防病治疗功能

  新规: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食品药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伟认为,新版食品安全法再次加强了保健食品的管理规定,有利于整肃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乱象,也有利于帮助消费者科学选择、理性消费。

  现状

  买保健品治病 市民吃后脑血栓未好

  今年2月,在销售商的大力推荐下,成都市民伍女士为老伴买了2000多元的保健食品。连续服用一个多月,老伴的脑血栓未见好转。

  伍女士拨打12331咨询,食药监局的专家告诉她,正规的保健食品有“蓝帽子”标识,并不具备像药物一样的治疗效果。

  5

  婴幼儿奶粉配方需注册 生产全程质量控制

  新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在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车振民看来,婴幼儿奶粉的监管应该比普通食品更加严格。“安全性和营养方面都应该严格监管。”车振民认为,婴幼儿的抵抗力以及排泄功能较成年人更弱,而且,他们的食品很单一,“除了要监管是否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外,还要保证营养物质的量。

  此外,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行业里面早就在提这件事情(加强、统一监管),这次在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了这一点,奶粉的安全将得到更大的保障。”车振民说。

  现状

  进口奶粉造假 被曝掺入过期奶粉

  2013年,“美素丽儿”奶粉造假被媒体曝光。经销商在一非法改装点拆封罐装的符合欧盟标准的奶粉,分装(混装)成光版铝箔装小袋。分装中,改装点使用了手工干混法进行灌装。有人爆出,开罐奶粉中混入虫子和杂质,造成细菌污染。

  此后,国家食药监总局规定,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最主要的问题是这种分装容易引起二次污染。

  B

  对话专家

  修法专家委员会委员高秦伟:

  严监管 严处罚 严问责

  26日,华西都市报记者独家对话了全程参与新版食品安全法修订的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食品药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伟。他说,针对食品安全,未来或有更严厉的法条出台。

  华西都市报:为什么说这次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是“史上最严”?

  高秦伟:2013年,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要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后,此次修法就被冠以“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此次修法,“重典治乱”是主导思想,落实在具体条款中,也确实强化了食品安全的监管。不过,针对食品安全,国家或许还会陆续出台更严的法律法规。如今,新法已经出台,我更为关注的是新法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华西都市报:具体严在哪些方面?高秦伟:对比2009年的旧版食品安全法,新的食品安全法有最严监管制度,如: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这都是突破。还有最严的处罚,如: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但尚不构成犯罪的食品安全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对比以往的1至5倍,这明显提高了处罚力度和违法成本。第三,还体现在最严的问责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监督管理部门可对生产经营者进行责任约谈。本版稿件均由华西都市报记者吴柳锋李秀江吴冰清采写

  立即评

  食品安全没有最严只有更严

  □吴柳锋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大如天。关于这个问题,从上至下都放过无数狠话。李克强总理曾在提及“掺假羊肉”和“毒生姜”时说:“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要让犯罪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国家食药监总局负责人更是表态“要让食品安全领域谋财害命者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可以说,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监管部门的态度非常明确——“零容忍”。但现实是,“倾家荡产”没有让一些利欲熏心者退缩,“人头落地”也没有完全吓住胆大包天之徒。食品安全,不是靠几句狠话就能解决的。

  而这一问题,监管部门显然早已看到,就在总理放狠话不久,国家就开始着手对食品安全法进行近50年来的首次大修。“重典治乱”,则在此次修法过程中贯彻始终,“史上最严”由此产生。

  纵观具体内容,违反食品安全法但不构成犯罪的,最高罚款由2009年的5倍涨至30倍;食品违法由行政处罚优先变为追究刑事责任优先。种种实实在在的新法条款表明,关系到老百姓食品安全的这部法律,并非只是个吓唬人的“稻草人”,而是要对食品违法“斩尽杀绝”。事实上,对于食品安全来说,没有最严,只有更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