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与匈牙利总检察长波尔特举行会谈
曹建明访问匈牙利
与波尔特总检察长举行会谈
双方共同签署两国检察机关合作协议
布达佩斯当地时间8月24日,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访问匈牙利,与匈总检察长波尔特举行会谈,并共同签署两国检察机关合作协议。
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于当地时间24日访问匈牙利,并与匈总检察长波尔特举行会谈。双方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巩固和发展两国检察机关的友好关系充分交换了意见,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签署了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匈牙利最高检察院合作协议。
曹建明对波尔特的盛情邀请和周到安排表示感谢。他说,中匈两国都拥有悠久历史和璀璨文化,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都有着深厚传统友谊。建交66年来,特别是两国建立友好合作关系10年来,两国关系全面、快速发展,不仅在经贸、金融、旅游、人文等领域交流合作富有成果,而且在“一带一路”、中国—中东欧国家“16十1”机制建设以及重大国际事务中密切协调、良好合作,推动中匈关系发展迈上新台阶。中方高度重视发展中匈关系,这次中国检察代表团访问匈牙利,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两国检察机关的交流联系,推动和深化两国执法司法务实合作,为中匈友好合作关系发展作出贡献。
波尔特首先对曹建明检察长访问匈最高检察院表示欢迎。他说,近年来,匈中两国检察机关在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指引下,在相互尊重、互利共赢基础上,各领域交往合作日益深化。匈中两国检察机关友好关系是两国双边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匈牙利最高检察院十分珍惜同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传统友谊,高度重视发展双方的司法合作。我们相信,曹检察长此次来访,作为中国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对匈的首次访问,必将开启两国检察机关友好交往的新篇章。
曹建明高度赞赏波尔特为发展中匈检察机关关系所作出的积极努力。他说,早在2004年阁下作为总检察长率团访华期间,就与中国最高检共同签署了两国检察机关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再次当选总检察长后,又积极推动今天双方签订合作协议,这充分体现了阁下对发展双方关系的高度重视和始终关心,也深切感受到匈同行对加强交流合作的真诚意愿和务实态度。
曹建明表示,围绕中匈两国双边关系发展的新形势,顺应两国各领域交往合作的新特点,与时俱进地谋划和推进两国检察机关密切交流和合作,是发展我们之间友好关系的动力所在。今天,我与阁下共同签署两国检察机关合作协议,将为我们之间的友好合作注入新的活力。希望我们抓住时机,携手努力,推动双方执法司法合作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发展。
曹建明就落实合作协议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围绕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内涵实质,积极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保持经常性的高层对话和互访交流,进一步凝聚和扩大共识,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两国检察机关交流合作。
二是围绕“一带一路”、中国—中东欧国家“16十1”机制建设,积极研究跨国犯罪的新趋势新特点,及时交流信息和经验,共同商讨完善司法合作措施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提升打击犯罪合力,为重要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通过境外考察、培训学习、研讨会等形式,开展专题性、有针对性的交流,及时交流双方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动态信息,探讨改革进程中共同面对的理论和实务问题。
波尔特完全赞同曹建明的意见。他表示,这次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重新签署两国检察机关合作协议,不仅是匈中两国检察机关传统友谊的见证和交流合作历史进程的记录,也标志着双方的司法合作进入更加务实的阶段。匈牙利最高检察院将以此次签署合作协议为契机,积极落实曹检察长提出的建议和访问期间达成的重要共识,与中方共同努力,推动匈中检察合作与交流不断深入发展。
双方还相互介绍了本国检察机关的职能、设置和开展司法改革的情况,并就惩治职务犯罪、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打击网络犯罪等共同关注的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会谈后,曹建明与波尔特共同签署两国检察机关新的合作协议,对双方落实国际条约开展司法协助、加强执法合作经验交流和专题研究、推进专业化培训以及交换工作信息和资料等方面工作作出安排。
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李晓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中国驻匈牙利大使段洁龙参加会谈。(简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