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物业管理员补(换)证业务的通知

09.07.2015  18:08
信息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

各市(州)建设岗位培训管理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和省清理职业培训合格证有关要求,为实现《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有关岗位的对接,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8月31日起,暂停办理“物业管理员”岗位培训合格证补(换)证业务,届时我办将不再接收上述岗位证书的补(换)证申请,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新的政策后再行安排相关事宜。请各市(州)做好相应安排工作。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