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党委智慧党建学习平台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16.04.2018  11:37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四川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党委智慧党建学习平台建设项目。

1.2  项目业主:四川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党委。

1.3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软件开发服务,采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打造党员随时随地可以学习的“移动党校”,提高党员学习积极性,提升党建学习效果,并通过移动端的在线考试系统让党建学习考评智能化、精细化,项目内容同时包含软件后续的技术维护服务。具体项目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比选申请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注册资金100万(含100万)以上。

2.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  比选申请人需在四川省内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2.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

3.1  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20,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得领取比选文件。

3.2  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  四川省民政厅机关党办(320室)。

4.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17:00。比选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申请书递交至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  四川省民政厅机关党办(320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5.评审及确定中选人

5.1  评审工作由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5.2  评审委员会对比选申请书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比选候选人。

5.3  比选申请书作废条款:

⑴  未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的;

⑵  提供虚假材料的;

⑶  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的;

⑷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制作比选申请书的;

⑸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和加盖公章的;

⑹  对比选文件未作实质性应答的。

5.4比选人将确定第一候选人为中选人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若中选人放弃中选、或提出书面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将依次从候选人中补齐中选人。如果出现并列的情况,比选人有权自行从中确定中选人,其他比选申请人不得有异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采购在四川省民政厅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网址:http://www.scmz.gov.cn/)。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党委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

邮    编:610061

联系人:廖亮

联系电话:028-8442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