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党委智慧党建学习平台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四川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党委智慧党建学习平台建设项目。
1.2 项目业主:四川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党委。
1.3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软件开发服务,采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打造党员随时随地可以学习的“移动党校”,提高党员学习积极性,提升党建学习效果,并通过移动端的在线考试系统让党建学习考评智能化、精细化,项目内容同时包含软件后续的技术维护服务。具体项目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比选申请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注册资金100万(含100万)以上。
2.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 比选申请人需在四川省内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2.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
3.1 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20,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得领取比选文件。
3.2 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 四川省民政厅机关党办(320室)。
4.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17:00。比选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申请书递交至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 四川省民政厅机关党办(320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5.评审及确定中选人
5.1 评审工作由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5.2 评审委员会对比选申请书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比选候选人。
5.3 比选申请书作废条款:
⑴ 未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的;
⑵ 提供虚假材料的;
⑶ 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的;
⑷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制作比选申请书的;
⑸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和加盖公章的;
⑹ 对比选文件未作实质性应答的。
5.4比选人将确定第一候选人为中选人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若中选人放弃中选、或提出书面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将依次从候选人中补齐中选人。如果出现并列的情况,比选人有权自行从中确定中选人,其他比选申请人不得有异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采购在四川省民政厅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网址:http://www.scmz.gov.cn/)。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党委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
邮 编:610061
联系人:廖亮
联系电话:028-8442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