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首个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景区评级酒店评星要看食品安全
23.12.2014 15:13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办法》规定,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不得加工制作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当留样;单日单团单次接待旅游团体用餐超过100人的,应当在接餐前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及食药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用餐时应当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
《办法》要求旅游景区经营管理者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景区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建立景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退出机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馆予以清除景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办法》还规定,食药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有景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要对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在景区明显位置集中公示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旅游景区等级评定、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旅游餐馆等级评定工作时,应当将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列入评定项目,并征求食药监管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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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201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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