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以“四好”创建为抓手 打赢脱贫攻坚战

12.06.2016  13:25

 

    “普基、花山、荞窝、永安等条件成熟的乡镇,‘四个好’家庭农户要占到本村非贫困农户总数的80%以上,祝联、月吾、哈力洛等高山乡镇‘四个好’家庭户数要占到本村非贫困农户总数的50%以上……”近日,在“四好”创建工作部署会上,普格县将大力推动新农村“四个好”家庭创建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新村新寨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接受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创建幸福美好新生活等几个方面入手,吹响“四好”家庭创建活动集结号。

  围绕“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四好”目标,该县坚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整合资源,坚持“物质脱贫”、“形象脱贫”、“精神脱贫”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好“四好家庭”评定标准。人均住房面积要不低于20平方米,符合抗震要求,做到布局合理、用室齐全,真正做到通水、通路、通电、通网。“四好”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本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求户户有致富项目或产业。广大农户要转变陈规陋习,主动移风易俗,树立清洁卫生、勤劳节俭、自尊自强、厚养薄葬新观念,养成良好习惯。家庭成员要从个人清洁卫生、公共卫生等生活细节抓起,加强幼儿行为习惯培养,不吸毒贩毒,不参加邪教组织,真正建立“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

  为了将“四好”创建工作抓牢抓实,该县已拟定了《普格县新农村“四个好”家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普格县新农村“四个好”家庭创建参考指标》及《各乡(镇)推动新农村“四个好”家庭创建考核指标》,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将“四个好”家庭创建工作成效作为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内容。

  (记者  宾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