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月22日前领证的 23天晚婚假需在6月底前休

17.02.2016  20:00

2016年1月22日之前领到结婚证的亲们注意啦!你们还是可以休23天晚婚假,但有效期是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休哈。

2月17日,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全面二孩新政的解读。其中对市民关心的,在新政出台前,领取结婚证的夫妇,如何休婚假的问题,做出了明确回应。

6月30日前

还可补休23天晚婚假

条例》实施后,取消了晚婚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那么在新政出台之前的夫妇,如何休假呢?解读中明确:新修订的人口计生法和省条例明确不鼓励晚婚晚育,取消了有关晚婚晚育奖励假的有关条款。对2016年1月22日省条例修正案出台前,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妇是否补休晚婚奖励假问题,根据法律可追溯性和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给予补休。

此外,不管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可以享受延长60天,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新的生育奖励假则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其它有关婚育休假问题按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执行。

每多生育一个子女

夫妻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如果夫妻生育了两个孩子,如果再生一个,到底会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新政解读回答:新《条例》规定,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针对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新《条例》规定,应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计征基数如何计算?记者了解到,计征基数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各自户籍所在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如果违法生育当事人不在一个县内的,计征基数按照其各自的标准执行。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赖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