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铭晖带队赴绵阳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立法调研

02.04.2021  19:35

  4月1日-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带队赴绵阳市涪城区、江油市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立法调研,了解两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王铭晖一行先后来到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蚕桑现代农业园区、江油市新安镇猕猴桃现代农业园区和战旗镇白沙村实地查看,询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和增减、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产生及履职、组织运行及监督管理、集体资产管理与收益分配等问题,详细了解基层真实情况。

 

 

 

  随后,调研组在江油市召开座谈会,听取村民及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小组长,有关企业代表,县农经站负责人和乡镇农经管理人员,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同志,部分人大代表等对条例的意见建议,参会人员还围绕立法有关问题清单开展了交流讨论。

 

 

  王铭晖强调,一要关注实现乡村振兴的突破口,围绕“五大振兴”探索创新机制;二要关注做好农村改革的“后半篇”文章,抓好人才、运行机制、工作机制等关键问题;三要关注农民增收的结构问题,在原有增收结构基础上新增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四要关注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处理好村民和股民的关系;五要关注乡村治理的机制,理清乡镇党组织领导和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等具体内容。

  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任晓春、副主任委员杜志仁,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廖蔚等参加调研,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康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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