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网友微博晒“枪”经警方调查系玩具枪晒“枪”者正接受调查

08.02.2017  23:04

 

  

2月5日12时38分,网民“@中成哥!”通过微博发布持有疑似枪支和“枪证”的照片。对此,资阳、乐至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案进行调查。

2月6日21时许,乐至县公安局民警经连续工作,在成都某小区将微博发布人蒋某某(男、21、资阳市乐至县人)抓获归案,并在其乐至家中起获“枪支”(系塑料玩具枪)1支。经初步查明,“枪支”系蒋某某在地摊花10元钱购买,“枪证”照片系截图。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 新闻回顾]

2月5日中午,有网友在微博晒出了一名小伙在宾馆内持枪的3张图片,并配有一张“公务用枪枪证”,称“明天杀崇州”。“公务用枪枪证”信息显示,配备单位为资阳(微博)地区乐至县公安局。2月6日,成都商报记者从资阳市(1998年至2000年为资阳地区)乐至县公安局获悉,经初步排查,微博图片中的小伙并非乐至县公安局干警,目前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6日,该微博已被发布者“中成哥i”删除。但根据报料者截图,“明天杀崇州!”的微博发布于2月5日12时38分,微博发布时的定位为资阳市乐至县公园路附近。4张配图中,有3张同一小伙在宾馆内持枪的图片,另有1张图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上面能清晰地看出证号、枪号、配备单位、枪型和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显示,枪支配备单位为资阳地区乐至县公安局,发证机关为四川省公安厅。

6日上午,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联系上乐至县公安局,并将报料者截取的图片发给乐至县公安局。该局表示,乐至警方正在开展调查。据介绍,目前资阳市已不叫资阳地区(注:资阳在1998年至2000年为资阳地区),最新的公务用枪枪证的证号中也不再有网友晒图中所用的“*”符号。经初步排查,微博中的小伙并非乐至县公安局干警。目前,乐至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相关结果在调查结束后,会及时公布。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姚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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