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天价摆渡车”还是“天价讨好费”
近日,网上出现一则帖子称,一位乘客乘飞机从北京到温州,因为自己坐的是经济舱,但由于帮同事拿行李坐了头等舱的摆渡车,需要额外收费,结果300米左右的距离收费398元。为此,这位爆料者感慨称:“想想也是醉了,听说过天价虾、天价鱼,没想到今天这天价车费就发生在自己身上。”
头等舱果然是“头等”价——这不,经济舱乘客可以坐免费大摆渡车,偶尔上了回机场的VIP摆渡车,结果却付出了每米1元多的额外花费。不过,细细看罢报道,我以为这事儿似乎不宜跟“天价虾”、“天价鱼”等的相提并论。假如非要为之冠上一个“天价”的称呼,或许还是叫它“天价讨好费”更显妥帖。
坐经济舱的怎么会坐上了头等舱的摆渡车?且来还原一下当时的情况:这名当事人跟公司领导从北京出差回来,落地温州机场,领导坐的是头等舱,他坐的是经济舱,下飞机后,因领导行李较多,他就一起拿行李坐了头等舱的摆渡车。这位被收398元摆渡费的乘客,起初大概是想跟坐头等舱的领导“蹭”下摆渡车,而他最终为此支付了十分肉痛的“天价收费”,则未必不是一种因为讨好领导而“惹的祸”。
300米左右距离补交了398元的额外收费,这究竟贵不贵?我也认为贵,而且可说不是一般的贵。然而这一次,机场方面的解释并不很霸王:且不说当时发现经济舱乘客“上错”摆渡车后,已经提前告知了需另外收费,并征得了其同意;再者,这398元并不仅仅是坐摆渡车的单项收费,车子和贵宾室的费用是算在一起的,一旦上车就表明贵宾室已接待过这批客人。由此而论,一味指斥“天价摆渡车”,未必没有一点“捣糨糊”的意味了。
从事件的过程看,当时那位经济舱乘客如果觉得收费太离谱,应是完全有时间选择弃之不坐的。说到这儿,似乎可以分析一下这位爆料乘客的彼时心理了:既然已经人前马后、勤勤恳恳地把领导“服务”到了摆渡车上,就是“打肿脸充胖子”也得把肉痛情绪深深埋藏,进而陪着领导善始善终地坐完这趟“天价车”了。至于事后的网上抱怨,无非也是找个空间发泄发泄罢了。
“天价摆渡车”还是“天价讨好费”?站于不同的视角,当然只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关键要看两个条件:其一,双方达成一致,是否为乘客的真实意思;其二,该项收费行为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的核准。而据机场工作人员解释,这不是公共服务一类的,属于高端服务场所,且旅客可以选择自愿。所以,抱怨也好,心疼也罢,相信当事人更清楚自己能不能讨到想要的结果。
□司马童(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