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造“红盾春雷行动”执法品牌系列报道(三):“春雷”执法为民生
“春雷”执法为民生
——访四川省工商局洪波副局长
记者:洪局长,声势浩大的“红盾春雷行动2016”专项执法行动结束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请问今年的“红盾春雷行动2016”成效如何?
洪波副局长:作为四川工商系统三大品牌之一的红盾春雷行动已连续在全省范围内定期开展了四年,对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特别是今年的“红盾春雷行动”,各地在全力推进“治理虚假宣传”和“强化消费维权”两个省局专项行动的同时,因地制宜开展自选子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扩大了社会影响力,“红盾春雷行动2016”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1856人(次),检查经营户351731户,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6743家,整治重点区域6358处,取缔无照经营3477户,吊销营业执照3561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86个。开展协作执法1308次,行政指导4410次。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3540件,发出消费警示2729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32.5万元。
今年案件查办案件的数量的各项指标均有大幅上升。其中,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4559件,同比增幅达122%;案值25047.89万元,同比增幅达126%;罚没款5467.12万元,同比增幅达87.96%;处罚金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118件,同比增幅达103.45%;省局挂牌督办案件12件,同比增幅达100%;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36件,同比增幅达280.56%。
“红盾春雷行动2016”,以规范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导向,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宣传等不诚信行为重点,以新型行业和领域为突破口,打击规范违法违章行为,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记者:“红盾春雷行动2016”专项执法行动相比往年成效显著,主要得益于哪方面的因素?
洪波副局长:这次专项行动的成果充分体现了“社会共治”的力量。“红盾春雷行动2016”得到各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并亲自参与。多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专门作出书面批示,指导、支持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红盾春雷行动,银监、质监、食药等相关职能部门也积极配合工商机关开展专项行动,一些行业协会也主动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初步形成“部门共管、行业监督、企业自律”的社会共治格局。
记者:“红盾春雷行动2016”专项执法行动在查处案件的领域和范围上是否有新的突破?
洪波副局长:新时期新环境给红盾执法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在今年的专项执法中,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一些新兴领域和行业加大了监管和查处力度,如德阳市工商局查处的某传媒广告公司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权及商业贿赂案、广元市杨某某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信息案、自贡市某科技网络公司发布投资违法广告、绵阳某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策划网络传销案等一些新型案件的查处得以突破。
记者:前段时间,媒体对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公用企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报道比较多,与“红盾春雷行动”有关吗?
洪波副局长: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红盾春雷行动2016”的宗旨和目的。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供水、供电、供气、银行等公用企业和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案件进行了严厉查处。如雅安市工商局查处某天然气公司滥收费行为和遂宁市工商局查处某商业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
记者:“红盾春雷行动2016”专项执法行动还有哪些特点?
洪波副局长: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加大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力度也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如泸州市工商局查处某公司侵犯“贵宾郎”商标专用权案、巴中市工商局查处某公司侵犯“心相印”商标专用权案、达州市工商局查处刘某侵犯“中国黄金”商标专用权案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件。
同时,加强网络商品交易规范也是这次行动的重要内容。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查处网络案件419件,同比增幅达381.61%。如广安市工商局查处武胜县某商贸公司虚构交易案。
另外,对一些政府关心、老百姓关注的案件查处成效明显。这类案件主要是通过各种广告、互联网及现场演示体验进行虚假宣传,吸引团体消费,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如南充市阆中工商质监局查处的某公司以免费旅游为诱饵,诱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等案件。(撰稿: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