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春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14.03.2016  11:20

为确保学校食堂规范经营,保障师生食品安全。自2月23日新学期开学起,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联合对辖区内的部分学校食堂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健康证、餐饮具洗消情况、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情况,尤其是对进购的食品原料、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关键环节进行了仔细核查。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学校存在对食品安全重视不够、索证索票不规范等问题,检查人员均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

此次联合专项检查,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执法车辆7台次,检查学校食堂11家次。通过检查有效督促了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及时排查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将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通过联合执法,形成高压态势和监管合力,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