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明确今年新型城镇化建设五大重点

15.03.2018  15:56
核心提示:近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通知》指出,引导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量力而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推动地方国企提高收益上缴比例,并推动设立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编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     近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通知》指出,引导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量力而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推动地方国企提高收益上缴比例,并推动设立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编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

 

  《通知》明确了2018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五大重点任务,一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深化“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不断提升新市民融入城市能力。其中,在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方面,继续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市举家落户,鼓励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实行零门槛落户。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Ⅱ型大城市不得实行积分落户,有条件城市要进一步降低社保年限要求;Ⅰ型大城市中实行积分落户的要大幅提高社保和居住年限的权重,鼓励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区分城区、新区和所辖市县,制定差别化落户条件,探索搭建区域间转积分和转户籍通道。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2018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

 

  二是提高城市群建设质量。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编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印发实施关中平原、兰州-西宁、呼包鄂榆等跨省区城市群规划,加快实施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中原、哈长、北部湾等城市群规划。稳步开展都市圈建设,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

 

  三是提升城市经济质量,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建设绿色人文城市,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四是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要做好城乡融合发展顶层设计,清除要素下乡各种障碍,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

 

  五是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大试点地区改革平台作用。其中,在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方面,引导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量力而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强化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引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分类稳步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支持转型中的融资平台公司及转型后的公益类国企依法合规承接政府公益类项目。推动地方国企提高收益上缴比例,用于新型城镇化建设。规范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和保险资金投入机制,审慎合规经营,加强风险评估,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城镇化项目规划和运营机构的合作。推动设立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完善PPP模式,提高民间资本收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