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犯法却没办法”的麻木让人揪心
35岁的黄兰(化名)结婚18年来,8次怀孕,生下了1女4男5个孩子,但留在身边的唯有一个前夫的弃子。用亲骨肉换钱实现的小康生活依然是昙花一现,在他们夫妇还未搬进新房的时候,催账的债主接踵而至,生活再次坠入低谷。声称“明知犯法却没办法”的这对夫妻,即将接受法律的审判。(7月25日《华商报》)
在社会转型时期,对道德底线的突破已经屡见不鲜;一些人已经出现了“审恶疲劳症”,对恶行已经麻木、已经开始见怪不怪。然而,“父母卖亲骨肉”的伦理断裂和人性变异,却依然让人震惊和揪心。当朴素人性上演“变形记”,父母就有可能在自私自利和麻木冷漠的裹挟下,做出一些伤害孩子的事情来。
爱是一种离不开责任和担当的社会存在,父母之爱为何会逐渐流失?在传统的家庭观念里,父母爱孩子不仅是一种情感责任,也是一种道德义务。如果说超生严重、无法抚养小孩的父母以认干爹、干妈的形式将孩子交给他人抚养是一种无奈之举的话,“父母卖亲骨肉”则是利用超生牟利,将亲子关系异化为利益关系。
著名社会学家孙立平认为,当人们可以为自己的行为找到理由哪怕是自欺欺人的理由,对罪恶的默许和纵容就成为活生生的现实。与物质上的贫困相比,精神家园的荒芜、杂草丛生才是“父母卖亲骨肉”的思想根源:价值追求的迷失,让一些人为了挣钱不择手段;孩子成为一个工具,“卖亲骨肉”成为一门生意;这样的“价值失落”,让孩子在本应该最值得托付信任、最值得依靠的父母那里,遭遇了出卖。
在法治建设不断深化的当下,“父母卖亲骨肉”不可避免会接受法律的规训和惩罚。可是,透过这面镜子,我们也要发现社会治理中的短板与不足。血缘关系的温情与美好荡然无存,冷血与残酷不仅来源于人性流失,也和坚硬现实的挤压有关,让为人父母者的是非观和价值观扭曲、错位。
这些游走在政府、市场和社会夹缝地带的边缘人群,在市场中的机会和境遇并不高,又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社会保障,“野蛮生长”之下,失范行为很难说不是一种必然,甚至会在堕落的泥沼里越陷越深——当尊严失去了应有的价值,沦陷甚至堕落的过程也就悄悄开始了;因为没有了尊严,也就意味着堕落没有了代价。
物质上的贫困与精神上的贫乏一旦联手,就很容易滑向欲望的深渊。面对“父母卖亲骨肉”,我们不能停留于人性批判和道德指责,而是要从公共治理的角度出发,既提升违规成本、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也要推进“精准扶贫”、改善他们的生存生态,让他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家园建设比翼齐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