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集团公司喜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04.03.2015  12:02
 

              羊年伊始,捷报飞传。从《人民日报》(2015年3月1日第七版)传来消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国网四川明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喜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系省电力公司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控股县公司。

  这是继1997年1月建成四川省文明单位、1998年被命名为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之后,经过明珠人18年锲而不舍的执着努力和不懈追求,明珠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是该公司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近年来,明珠公司始终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单位创建全过程,围绕“创文明单位,促企业发展,树国网形象”创建主题,以“五加强五提升”为抓手,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以文明创建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公司售电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金连年攀升,企业综合实力近三年连上三个台阶,强势迈上发展快车道,为推动射洪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