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平昌·望江名都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中违规行为的通报

30.11.2016  16:34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及《四川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期我厅对部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进行了随机抽查,发现重庆市全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文件成果、四川省华川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均存在违规行为,现将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重庆市全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违规行为
  经查,重庆市全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在平昌·望江名都项目施工图设计中,未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相关要求,已提交建设单位委托进行审查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不满足强制性条文的问题:结构专业负六层至负一层丁类储藏间使用活荷载4.5KN/㎡,不满足《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5.1.1(6)强制性条文规定。
  (二)四川省华川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违规行为
  经查,四川省华川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在平昌·望江名都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未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有关规定及要求,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仍存在:结构专业负六层至负一层丁类储藏间使用活荷载4.5KN/㎡,不满足《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5.1.1(6)条规定。且该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对设计单位函复我厅质量抽查意见告知书中,未就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作出科学合理说明,在有违反强条的情况下签署同意设计单位意见,未尽审查责任,涉嫌串通设计单位不进行改正的行为。
  (三)处理结果
  我厅决定对重庆市全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四川省华川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上述违规行为予以通报,并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十九条和《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14〕236号)相关规定,扣减重庆市全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诚信分值6分;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和《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14〕236号)相关规定,扣减四川省华川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诚信分值4分,并责令整改,在2016年12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报我厅。
  现责成四川省华川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立即收回该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告知建设单位。请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加强对该项目的跟踪、督导,落实该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收回情况,切实加强对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行为的监管。
  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中相关规定,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内控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工程勘察设计国家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特此通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29日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