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七旬老汉强奸猥亵 当庭翻供扰乱庭审

20.06.2014  21:37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何建良 记者 刘继洪)记者从营山县人民法院获悉,6月17日上午,该院审理一起7旬老汉强奸猥亵儿童案。被告人寇斌在庭审现场当庭翻供、通过下跪、哭诉与咆哮扰乱庭审。

  5月27日,检察院以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将被告人寇斌起诉到法院,检察机关依法指控:2014年2月2日上午,被告人寇斌在家附近放牛时,看到本村张某某(15岁)、张某(11岁)在其家地坝里耍时,即用糖果将二女孩引诱至一荒地处,并将张某某奸淫。之后,寇斌又在旁边荒坡上将张某压在身下,对其进行亲吻、抚摸并隔着张某衣裤做性交动作,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以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6月17日上午,营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当公诉机关宣读完起诉书后,被告人寇斌踢掉凳子,跪在地上,不停的哭诉与咆哮:“我没有奸淫啊!他们过来抢我的糖果,我就倒下了,我没有奸淫啊!”营山法院司法警察们见状,立即上期拉起被告人,同时通过言语稳定其情绪,并将其扶到凳子上面。承办法官也耐心的对被告人进行疏导,希望被告人配合庭审秩序,法庭一定会依法查明此案。

  在法庭调查阶段,对于自己在公安机关所作的供述,寇斌一直选择含混不清的回答:“这些是我说的,我以前在侦查机关的供述都是真实的,他们没有对我采取刑讯行为……啊?不知道,不知道,反正我没有奸淫。

  在之后的庭审阶段,即使面对公诉机关提出的证据,寇斌也始终不承认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当时张某都不在现场,我怎么可能猥亵她……张某过来抢我的手机,我就倒下了”“我没有脱张某某的裤子啊……张某某穿了三条裤子,我不可能那么快脱得掉啊”。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寇斌的回答一直前言不搭后语,同时多次下跪以哭诉、咆哮来扰乱庭审秩序,对审判长以及公诉人的讯问也多次避而不答。法院的司法警察多次上前扶住被告人并稳定其情绪,才使得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即使承办法官不停的对被告人耐心释理,告诉他法院判案是要综合全案证据,不是仅凭言词证据。但直到最后陈诉阶段,被告人寇斌还是重复:“我当时什么都没有干,他们两姐妹过来抢我的东西,我力气没有他们大,我就被她们推得跪下了……老二都不在现场,当时只有张某某一个人在,我只承认对张某某实施了猥亵行为……我认罪,我真的认罪,但是我什么都没有干,是他们来抢我的东西。”面对拒不认罪且漏洞百出的被告人,法庭于11点10分宣布休庭,再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之中。(本文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