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遂宁践行绿色生活 贯彻落实环境提升计划
环境活动日现场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罗小单) 6月5日,是第44个“六?五”世界环境日,也是我国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第一个世界环境日。今日上午,遂宁市人民政府、遂宁市环保局在犀牛堤广场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贯彻落实遂宁“环境提升计划”, 全面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积极迎接国家环保部考核验收,唤起公众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为建设“大而美,富而强,优而雅”的新遂宁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据了解,今年世界主题为“促进可持续的生活方式”,中国主题为“践行绿色生活”。该主题旨在倡导公民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选择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
记者今日从遂宁市环保局获悉,2014年,市城区空气质量66天优、253天良、41天轻微污染、1天轻度污染,优良率为88.4%,较去年上升了0.3%,无酸雨。
遂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德福在活动中表示,遂宁在实施绿色发展战略中,扎实开展一系列创建活动,特别是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作为贯彻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城市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先后获得了18张国际、国家级城市名片。良好的生态环境一直是遂宁引以自豪的优势和资本。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遂宁整体环境压力依然较大,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刘德福要求,“践行绿色生活”,要切实增强环境保护的历史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要树立“发展环保、民生环保、法治环保、生态环保”的科学环保观。要加大对《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力度。
遂宁地理位置决定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比较脆弱,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一定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在政策上、方案上、举措上把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实现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的共同愿望。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
刘德福说,《环境保护法》是底线,红线和生命线。一定要认识到环保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责任,更是一种法律责任,甚至是一种刑事责任;污染环境是一种非法行为,严重污染环境是一种犯罪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生活,弘扬生态文明,培养环境道德,使环境保护成为一种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生活理念。
刘德福说,环保事业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践行绿色生活”更离不开广大公众和企业的积极参与。我们要把节约文化、环境道德纳入社会运行的公序良俗,把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条件,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支持环保事业,在全社会营造重视环保、关心环保、实践环保的良好氛围。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俊,市政协副主席刘枫,市人大城环资委主任薛思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严敏智,市政协农资委主任邓世春,市环保局局长吴炳麟、副局长沈剑飞,团市委副书记杨璐瑶,船山区政府副区长王家银等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