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起外商来川投资准入门槛将更为降低

20.03.2017  19:38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发布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 部令 第33号)(以下简称新版《中西部目录》),并将于3月20日起正式施行。属于本目录的在川新设外商投资项目将享有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和西部大开发等优惠政策叠加支持。

  新版《中西部目录》是自2000年来的第四次修订,包括22个省(区、市)的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条目639条。我省优势产业条目达39条,居各省(区、市)首位,条目设定更加突出我省产业特色,进一步扩展了在川外商鼓励类产业领域,增加了我省具备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的产业,以及对我省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有显著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为我省在谈、在建和在运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川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特别是在汽车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红薯及非粮作物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大型、高压、高纯度工业气体的生产和供应、智能机器人研发与制造、TFT-LCD、OLED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中心和大宗商品进出口分拨物流中心建设、卫生咨询、健康管理、医疗知识等医疗信息服务等领域,既将龙头项目设定鼓励类产业又将配套产业链纳入其中,对于承接境内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群投资具有重要的产业引领作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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