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起 四川将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20.09.2016  21:14

    9月25日,全省将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9月19日,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该局与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统计局、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中心六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有序做好各项过渡衔接工作,确保9月25日顺利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通知》明确,“五证合一”改革实施后,已经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换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而是由工商部门将这些企业相关信息及时推送给人社和统计部门。“三证合一”实施初期,出现了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时被部分单位要求必须出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情况。此次《通知》明确,2018年1月1日之前,企业原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办理相关业务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过渡期内,对于已领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统计登记证;企业持原证照已经办理备案或审批等,也不得因为企业换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而再要求企业办理变更手续,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梳理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冲突的规章及文件,在各自办事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记者 刘佳)

责任编辑:郑玮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