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保安不得佩戴仿警标志 10月1日起保安不得穿仿式警服

01.07.2015  13:01



规定的保安制服长这样

  有肩章有胸徽,甚至还有编号......由于仿制式警服泛滥,人们光凭着装已经很难把小区门口的保安、停车场的大爷和普通民警区分开来。但这样的尴尬在我省即将结束,6月30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7月1日起,我省公安将全面开始暗访,保安将不再允许佩戴仿警用标志,10月1起,保安将不再着装仿制式警服。

  企业、销售商家、保安公司、物业、机关团体内部保卫人员将是此次暗访的重点对象。按照规定,在公安机关注册的保安公司保安人员,穿着仿制式警服的,在2015年6月30日前,应停用仿警用标志,包括肩章、胸徽、编号等;在2015年10月1日后,统一按规定穿着2011式保安制服。物业管理人员及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内部保卫人员穿着仿制式警服的,在2015年6月30日前,停用仿警用标志,包括肩章、胸徽、编号等;在2015年10月1日后,不得再穿着仿制式警服。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穿着仿制式警服的,在2015年12月1日后,应停用仿警用标志,包括肩章、胸徽、编号等;2016年12月1日后,不得再穿着仿制式警服;条件具备的,应提前换装。其他社会人员一律不得穿着制式警服和仿制式警服。

  据介绍,暗访将在21个市州同时进行,采用“背靠背”方式,“即各市州相互暗访,但暗访的对象大家事先都不清楚,上车后直接拉到目的地”。

  从禁用警用标识到仿制式警服,中间为何有三个月空档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专项行动今年4月才启动,很多保安公司刚刚完成服装采购,考虑到这些实际困难,于是统一规定将换装时间推迟至10月1日。

  “仿制式警服和仿警用标志”,是指与人民警察99式警服及标志,在款式、形状、图案、颜色搭配等方面相同或相似,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和标志。警方提醒,市民凡发现非警务人员着仿制式警服的,可直接致电028-86301255或028-86301176举报,也可以在省公安厅官方网站举报平台( http://www.scga.gov.cn/ )进行举报。(记者 刘宏顺)

  
  

我省出台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指导意见 明确21个市州重点布局产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