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新闻:7月1日起 交通违法罚款可跨省异地缴纳
01.07.2015 18:20
本文来源: 广播电视台
熊猫哥从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自2015年7月1日起,交通违法罚款可跨省异地缴纳。
一.实施省份:
自2015年7月1日起,在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6省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试点。
二.缴纳罚款方式:
当事人在上述六省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处罚后,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其中,在河北、安徽、山东、贵州受到处罚的,还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信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上述银行开设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
三.目的: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 通过改革现行的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模式。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并将会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将该措施推广到全国。同时希望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避免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熊猫哥认为:安全行车,遵守交通秩序与法规才是最关键和重要的。虽然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实施了,但却不是为跨省违反交通法规提供便利。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从安全的角度出发,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熊猫新闻客户端 王默志 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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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广播电视台
01.07.2015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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