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一大波影响你我生活的新规将实施

01.03.2016  11:12

2月的最后一天,大家的朋友圈传递着这样一条信息:速度把微信红包提现,“一分钱都不留给马化腾。”原因就是,3月1日起,微信提现要开始收费了。

购买房屋预告登记后,“一房两卖”无效;各类网站上将会看到越来越多的公益广告……又是新的一个月,一大波新的法律法规袭来,跟随华西都市报一起,感受生活的变化吧!

1 微信提现超1000收手续费

根据微信官方公告,自3月1日起,微信提现将收取手续费。具体来说,每位用户有累计1000元免费提现额度,超出1000元部分按0.1%银行费率收取,每笔最少收0.1元。记者早前向微信相关负责人核实,对方表示“1000元免费提现额度是终身的,不是每月1000元也不是每年1000元。”

对此,不少用户忍不住吐槽。“每个人一辈子都只有1000元的免费额度,这个也太坑了,每月1000元还差不多。”而腾讯公关部相关负责人提供的一份官方回应则显示,微信提现收费并非微信支付追求营收之举,而是用于支付银行收取的手续费。目前微信支付团队正在积极与银行方面密切沟通,争取早日实现转账、提现交易完全免费。”

过去几年,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通过“转账免手续费”吸引了大量客户,传统银行的客户群体在不断流失。2月25日,五大国有商业银行联合宣布,即日起对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办理的转账、汇款业务,无论是跨行还是异地都免收手续费。业内认为,银行此举,可能会挽回一些客户,将失去的资金流重新转向银行。

微商:准备转战支付宝

如果只是平时吃个饭AA一下,发个红包,流水不超过200元,可能对微信提现的变化不会有太大感触。不过钱一多了,感觉就大不相同了。

“你根本不能明白,微信钱包对于一个微商的重要性。我每个月的进货费,收入全部都在微信账户里面。”已经做了3年微商的张女士说,她每个月的进货费和卖货的收款,基本都是走微信支付,平时收入也是直接从微信转入银行卡里面。“如果要收手续费太不划算了,下一步我打算去支付宝里交易了。但是,客户们都形成习惯了,哪是说改就改的?”她说。

对于大家普遍关心的微信红包收不收费问题,华西都市报记者从腾讯官方获得回应:微信红包、面对面收付款、AA收款等功能不受影响,仍将继续免收手续费。

2 节能不达标纳入信用记录

旨在提高节能监察效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节能监察办法》,将自3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详细对违反节能法律规章行为的处置,以及监管部门的工作规范等做出了规定。

被监察单位有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行为的,监察机构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直接予以处罚的除外;有不合理用能行为,但尚未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监察机构将下达节能监察建议书,提出节能建议或者节能措施。

若被监察单位在整改期限届满后,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监察机构将把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被监察单位仍有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用能行为的,由节能监察机构将有关线索转交有处罚权的机关进行处理。

3 “一房两卖”将行不通

开发商“一房两卖”,怎么办?3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为老百姓解决财产纠纷提供了又一重法律保障。

该司法解释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与物权确认或基础关系争议、预告登记效力、特殊动产转让中的“善意第三人”、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范围、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司法保护,以及善意取得制度等六方面。

物权法规定,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但是,许多开发商存在“一房两售”甚至“一房多售”等问题。对此,司法解释明确,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依照物权法的上述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这意味着,只要买房时做了预告登记,开发商私自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

4 网站报纸公益广告不能少

3月1日起,《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

办法规定,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经营性网站等应当每天在网站、客户端以及核心产品的显著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广播电台、电视台按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规定的数量,在每套节目每日播出公益广告。中央主要报纸平均每日出版16版以上的,每月刊登公益广告总量不少于8个整版;平均每日出版少于16版多于8版的,每月刊登公益广告总量不少于6个整版;平均每日出版8版以下的,每月刊登公益广告总量不少于4个整版。

办法要求,公益广告应当价值导向正确,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内容应与商业广告内容相区别;商业广告中涉及社会责任内容的,不属于公益广告。

5 食品药品投诉60日内反馈结果

3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要求,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在60日内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

6 客车危货车要定期检测和评定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3月1日起施行。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华西都市报记者王思语综合新华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