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是法定假日 加班工资按三倍付酬

05.09.2014  13:28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李庆) 中秋小长假,加班工资咋算?记者5日从成都市人社局了解到,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而公休日则是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就今年中秋来讲,9月6日和9月7日是休息日,9月8日才是法定节假日。

        按照标准,9月8日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9月6日和9月7日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这三天上班的劳动者视为加班,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

        按照《劳动法》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