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诉讼法5月1日实施 委员建议拓展异地管辖

13.03.2015  12:03

  川报集团特派记者 钟振宇

  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说,去年全国各级法院努力解决民告官难问题,受理一审行政案件和审结同比分别上升16.3%和8.3%。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实施。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和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都将面临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迎接新的挑战,驻川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建议。

   拓展异地管辖 破除地方干预

  在我省,行政诉讼上诉、申诉率高,服判息诉率低的“两高一低”情况仍然存在。谢商华委员认为,这反映出一些群众对行政纠纷的司法救济渠道信心仍不足;同时,部分地区部门存在干预阻碍案件受理的情形,部分法院对行政审判也存在畏难情绪,不愿受理行政案件。

  委员们认为,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从制度层面畅通了“民告官”渠道,但是关键在落实,建议深化和拓展我省开展的异地管辖制度改革试点,继续探索摆脱不当干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希望进一步保障律师的权益,充分发挥律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施杰委员还建议,加大行政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以公开倒逼公正。

   受理案件或陡增 法院队伍亟待加强

  在全省法院2013年启动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后,“民告官”立案难的情况在我省逐步得到改观。2014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共计19757件,其中新收行政诉讼案件7597件,同比上升83.95%。

  今年,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将原法“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扩大了可诉行政行为的范围,“民告官”案件可能将上升。谢商华委员说,各级法院“案多人少”的情况在一定时期内可能会加剧。如何破解这一问题,她认为,法官要少而精,要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三化”建设,走精英化发展道路,但是法院的审判辅助人员数量应适当扩大,以适应审判需求。

  赵振铣委员建议,可参照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律师的平均收入水平来适度提高司法人员的职业待遇,保障司法人员的职业豁免权和申诉权。此外,财政必须满足司法机关的办案经费,划拨的经费只能与工作人员数量、办案数量挂钩。

   决策过程留痕 源头规范行政行为

  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杨建德委员认为,要加强对行政机关领导的责任追究机制,“行政决策过程要留痕,不能够随意拍板后不负责任”。

  蓝逢辉、王正荣等委员建议,充分发挥专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团“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为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在征用土地、拆迁安置、环保治理等方面依法提出处理意见,防止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

  谢商华委员表示,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通过行政审判白皮书、书面司法建议、专题研讨座谈等方式,沟通交换意见,提醒行政机关注意工作中尚存在的不足,避免再次发生行政行为的不合法、不规范或瑕疵等问题,与各级行政机关形成依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目前,省法院已与省国土厅、省工商局、省住建厅等部门联合发文,就专门问题规范和统一行政执法与司法尺度,形成多元化的行政纠纷化解机制。这将进一步为法治四川建设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