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裁定2月2日大选可推迟
25.01.2014 03:30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泰国宪法法院24日裁定原定2月2日举行的大选可以推迟,但必须由选举委员会和看守政府共同商讨确定新的大选日期。
宪法法院有8位法官参加了投票,最后以8票全部赞成的结果裁定大选可以推迟,以7比1的投票结果裁定看守政府总理英拉和选举委员会应协商确定新的大选日期,并提请国王发布相关谕令。
此前,选委会出于在目前局势下举行大选可能引发暴力冲突的担心,建议看守政府推迟大选,但政府以推迟大选没有法律依据为由,坚持按原计划举行大选。
部分选民原定于本月26日提前投票,目前尚不确定宪法法院的裁决是否导致投票改期,但反政府示威者已表示将阻止提前投票,威胁将在26日当天封锁通往投票站的道路或直接包围投票站。据选委会秘书长布宗透露,全国多个地方的选举办公室已被反政府人群包围。
当天,泰国警察总长、维持安全秩序中心负责人之一阿伦宣布了曼谷市内13个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的区域,其中包括总理府、国会和政府综合办公楼等。此外,曼谷的25条道路和一座大桥也在限制范围内。
看守政府总理英拉此前表示,警方和军方都将在执行紧急状态法的过程中采取忍耐和谨慎态度,绝不会使用武力镇压反政府集会人群,“2010年的悲剧不会再次发生”。
2010年5月,时任总理阿披实在宣布实施紧急状态法后,决定动用安全部队驱赶在曼谷集会的“红衫军”,清场过程中有约90人死亡、1900人受伤。 (记者张春晓 常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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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2014 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