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特长生20日前须向教育考试院备案

16.03.2014  09:03

  原标题: 我省艺术特长生20日前须向教育考试院备案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张菲菲)昨日记者获悉,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出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20日前有关高校向教育部报送本校测试合格的我省艺术特长生数据库的同时亦须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有关高校应认真核准上报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若我省在“阳光平台”上核对考生信息时发现有误,相关学校应及时核实、更正,以便我省及时确认。而在2014年6月27日前,有关高校须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拟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名单,并应于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增补相应的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合格考生所填报的高考志愿,在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范围内按高校所确定的照顾幅度,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