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七中学生遇害案22日二次开庭 检方将补充出示新证据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陈明玥)今年7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成都 七中学生遇害案在成都市中院开庭审理。在近3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 示了与案件相关的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表明,去年12月11日晚上9时过,龙辉 用抢来的刀先后砍伤3名陌生人后,最终将毫无防备的赵涛砍倒在血泊之中。对此 ,犯罪嫌疑人龙辉曾多次当庭翻供,称“我根本没干这事”,其精神问题也成为 关注焦点。
今日,赵涛父亲赵洪透露,本月22日该案将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 ,而龙辉的辩护律师曾律师也表示自己已经接到通知,“这次不会宣判,是二次 开庭,检方会补充提供一些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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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外公均有精神病史
庭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龙辉的精神问题成为焦点。
今年7月该案庭审过程中,根据来自龙辉父亲、邻居等4人的证据显示,龙辉 的母亲方碧清(音)及外公方本山(音)均有精神病史。对于龙辉本人的印象, 其父亲龙明春供述称,去年春节回家后,龙辉喝醉酒后在地上打滚,“他喝酒要 抓东西,但是不打人。”同龙辉一个工地的工友在证词中也称龙辉性格比较急躁 ,爱喝酒,“最近半年,我感到他情绪很不稳定。”
在今年5月20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出具的鉴定书中显示,结合公安机 关提供的材料和住院观察鉴定,其作案过程受精神病性症状的影响。经鉴定为酒 精性幻觉妄想症。此前,警方对龙辉进行了精神状态司法精神病鉴定,其结果也 显示龙辉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法庭辩论阶段中,公诉机关指出,通过法庭调查表明,被告人龙辉的犯罪事 实清楚,犯罪证据充分,从主观和客观上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属于作案 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虽鉴定结果是负部分刑事责任,但应综合全案犯罪事 实和情节考虑。对此,辩护人表示,由于龙辉是初犯、偶犯,并没有犯罪前科, 经过司法鉴定,其精神状况存在问题,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申请法院酌情轻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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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倒回至去年12月11日晚9时50分,赵洪接到电话,别人告诉他,“你儿子 被砍伤了……”他冲到楼下,此时17岁的儿子赵涛正躺在地上,当他把血泊中的 儿子抱起来时,赵涛伸出手抱住妈妈,说了在这世上的最后一句话:“我就是充 公交卡,他为什么要砍我?”
根据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是30岁的龙辉,在多次依法讯问中,他交代了作 案过程,但鉴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时已驾驶抢来的电瓶车逃离了作案现场,最终 根据相关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 笔录等证据,公安机关认定“12·11”持刀行凶案系龙辉所为。
事发时,赵涛刚刚度过了17岁生日,并给美国的一所大学递交了申请,如果 没有意外,他将在下月前往美国深造。而在龙辉工友眼里,龙辉爱喝酒喜欢抱怨 ,但却都未曾想到会发生该起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