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考6月13-14日举行 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依据

03.04.2014  09:14

◎评价内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评价结果:第一部分为综合性评语,展示学生的潜能和特长

第二部分为三年综合评价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级

本报讯 (记者 江芸涵)4月2日,成都市招考办公布了《成都市2014年中考实施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与去年相比,今年成都中考并没有大的变化,考试仍旧在6月13、14日举行,考试科目不变。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今年成都中考考试科目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6科。毕业成绩只计A卷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满分为700分。仍实行网上评卷,使用统一的软件、统一扫描、统一评卷标准,全市统一公布成绩。

按照《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将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列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评价结果将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整体叙述,展示学生的潜能和特长;第二部分为三年综合评价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级,其中《规定》特别指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慎重。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将在中考前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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