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规范外部标识,扩大工作宣传面。一是在工作服务的黄许、孝泉、德新等五个乡镇政府内或政府办公楼附近设置“检察室宣传栏”,宣传“投诉指南”、“来访须知”、“举报须知”、“申诉须知”等内容;二是在派驻乡镇人口较为密集的固定区域发布包含有检察室“机构设置情况”、“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及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公告;三是在派驻乡镇政府门口显眼位置设立“检察室指示牌”,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指引。
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派驻黄许镇、孝泉镇两个基层检察室自2014年8月建立以来,得到了上级检察院、区委、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七督导组的关心、支持以及相关乡镇的配合,为深入推进检察室工作规范化建设,旌阳区检察院重点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规范外部标识,扩大工作宣传面。一是在工作服务的黄许、孝泉、德新等五个乡镇政府内或政府办公楼附近设置“检察室宣传栏”,宣传“投诉指南”、“来访须知”、“举报须知”、“申诉须知”等内容;二是在派驻乡镇人口较为密集的固定区域发布包含有检察室“机构设置情况”、“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及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公告;三是在派驻乡镇政府门口显眼位置设立“检察室指示牌”,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指引。
二、规范文件出台,增强制度执行力。一是结合旌阳检察工作和相关乡镇实际,制定涵盖《工作流程(试行)》、《检察联络员管理办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等文件在内的“派驻检察室工作制度汇编”;二是及时制定《派驻检察室服务派驻乡镇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为工作服务乡镇依法治镇工作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规范资料整理,促进管理系统化。一是未雨绸缪,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检察室开展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为下一步的归档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将放置于检察室内宣传架上以及用于开展法制宣传的各种资料认真进行清理、补充和完善,对群众较为关注、需求量较大的资料及时加印,方便群众取阅;三是做好“检察室简介”等宣传资料的设计和印刷工作,使检察室联系群众、服务民生的桥梁作用发挥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