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韩文网站(网页)建立、维护及推广营销比选公告

08.06.2015  11:49

  为加强四川旅游海外网络营销力度,拓宽四川旅游宣传营销渠道,方便韩国游客查询信息,提升韩国游客在我省入境旅游市场中的占有率,四川省旅游局拟建立四川旅游韩文网站(或专题网页),并对该网站(网页)进行切实有力地推广营销。该网站(网页)需要落户韩国,建成后将作为四川旅游在韩国宣传推广的官方网站(网页)。四川省旅游局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承接此项目的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四川旅游韩文网站(网页)建立、维护与推广营销;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包括:建立四川旅游韩文网站(或专题网页),负责页面维护、内容翻译和更新以及后期宣传推广;

  2、网站页面风格与资讯内容要符合韩国人的审美观念与认知方式。

  3、网站推广营销方式需丰富有效,应选择当地主要旅行社网站、主流旅游网站和门户网站进行长期推广。推广方案需切实有效,契合韩国游客对旅游的需求;

  4、方案应具备可操作性,且成本控制良好;

  5、方案应具备创新性,能体现四川旅游资源在国际网络宣传营销的特点和优势。

  二、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有较强的网站制作和运维的实力及经验。有一定的韩国网络整合宣传营销渠道和切实可行地推广方式;

  (三)5年内具有3个相关成功项目执行案例和一定的行业水准;

  (四)具有该项目的策划、设计、执行等较强的全案综合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提交资料要求

  (一)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需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二)四川旅游韩文网站(网页)建立、维护及推广方案及经费预算;

  (三)承接相关项目的执行案例(不少于2个,附合同文本为佳)。

  具备参加比选资格的公司需按照以上要求准备5套书面材料,报至四川省旅游信息中心(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旅游局1205室)。

  四、比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在四川旅游政务网上发布比选公告;

  (二)比选报名。有意参加比选的公司,必须符合资格要求,并按要求于2013年5月31日前向四川省旅游信息中心提交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比选;

  (三)资格初审。四川省旅游局对报名参加比选的公司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将电话通知参加比选;

  (四)组织比选。此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比选专家组根据参选公司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得分高低,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为中选公司。即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选公司,省旅游局将与其进行谈判,如达成一致,即为中选公司,如不能达成一致,则与第二中选公司进行谈判。依此类推;

  (五)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四川旅游政务网上进行公示。

  五、比选时间

  2013年6月4日(星期二)上午10:00。

  六、比选地点

  四川省旅游局1207会议室(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联系人:詹 莲 (028)86702913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