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旅游消费 成都区县开通旅游专线一次性奖10万

31.08.2014  10:27

  本报讯 (记者 刘星)成都市旅游局日前出台《关于实施旅游扶持政策促进消费的工作方案》,扶持对象主要为旅行社外联组织、旅游饭店、景区等。

  对旅行社外联组织的补贴主要在“过夜游客”方面。出入境游中,在成都市住宿1晚以上的,按每人100元标准补贴旅行社;自驾游中,由旅行社外联组织、每团不少于20台车、100人以上,且在成都市住宿2晚以上的,每团补贴旅行社5000元;包机游中,国内包机游客在成都市住宿1晚以上的,每架次补助旅行社2万元,境外包机游客在成都市住宿1晚以上的,每架次补助旅行社3万元。

  《方案》鼓励旅行社、旅游饭店、景区做大做强。对旅游饭店年营业收入首次上2亿元、旅行社年营业收入首次上5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市场营销奖励;对新评为全国百强的旅行社和年接待入境游客10万人次以上的旅行社,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对使用天府通熊猫卡的国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区(市、县)组织开通旅游专列的,每组织开通一条专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引进10亿元以上投资且建成营运的重大旅游项目的区(市、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费;区(市、县)各类旅游会节活动,补贴5万-10万元。

  对特色旅游商品企业给予贴息扶持(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奖旅游商品给予最高12万元奖励。鼓励建设特色旅游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力争到2015年,实现80%以上日用名优特色旅游商品上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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