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夏旅游执法总队发布夏季旅游安全提示

26.06.2016  19:26

  进入旅游旺季,随着旅游人流规模的不断上升,旅游安全事故也进入了多发期,宁夏旅游执法总队提醒广大游客,在旅游期间要有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一、注意饮食卫生安全。讲究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及不科学的饮食习惯造成的身体不适或疾病。

  二、防范自然灾害。遇到雷雨、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时,应远离危险地段或危险地区,切勿进入景区规定的禁区内。听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和调动,及时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

  三、水上旅游项目要注意安全防范。在乘坐游船、快艇、羊皮筏子等水上交通工具游览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各水上旅游企业也应警钟长鸣,要以对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任的态度抓好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避免涉旅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乘坐旅游车要遵守安全须知。要系好安全带,老人和儿童要有成年人陪护,在行车途中不要在车内走动、追逐嬉戏,以免在紧急制动时发生危险。

  五、要防止财物被盗及人身伤害。睡觉时,要锁好门窗,外出时,要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六、必要时须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是针对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的赔偿,不能涵盖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

  全区旅游市场秩序违法行为及旅游安全隐患举报电话:0951-6723298 (来源:地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