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

10.05.2016  13:01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江苏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并明确指出各地要在2016年底前建立或指定同意的旅游投诉手里机构,实现机构到位、职能到位、编制到位、人员到位,进一步畅通旅游投诉渠道,提升投诉受理效率。为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通知》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展开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虚假广告、“黑社”、“黑导”、“黑车”、不签订合同等不法行为的打击。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实施诚信旅游创建工程,从而为游客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为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综合监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效能,《通知》明确了《江苏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有关部门责任清单》,该清单详细列出江苏省旅游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民航江苏监管局等部门责任范围,为各部门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中的工作明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