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局开展对“不合理低价”专项治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全省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方案(2014—2016年)》(川办函〔2014〕82号)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省旅游局针对“不合理低价”违法违规行为将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
召开座谈会,探讨不合理低价治理工作
5月13日下午,省旅游局组织召开“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我省旅游企业依法经营”专题座谈会。省旅游局局领导、相关处室和省旅行社协会、省导游协会、省景区管理协会、省饭店协会负责人、旅行社、宾馆饭店、景区等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会议通报了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关于治理不合理低价旅游工作有关精神,各参会旅游企业代表围绕“国家旅游局约谈途牛等电商对我省线上线下旅游企业经营模式转变的启示、云南女导游骂游客事件对我省导游管理机制的探索、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旅游目的地营销及旅游企业经营模式转变的探索”等议题,以及如何做好“不合理低价”治理工作进行了研讨。
省旅游局郝康理局长在座谈会上强调:互联网时代旅游商业模型正在发生革命性的变化,政府和企业、客源地和目的地一定要联动、互动起来。政府和目的地搭建了很多平台,我省线下、线上旅游企业在这场激烈的博弈和磨合中要主动对接而不是抱团抗衡;旅游目的地企业要抓住机会,重新定位自己、认识自己;协会要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他要求旅游企业包括正在进入我省的在线企业的企业家要提高五个能力:发现问题的能力、发现原因的能力、发现规律的能力、提出对策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与会代表表示将积极配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举措,从自身做起,依法经营,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旅游,不经营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
在全省开展“不合理低价”专项治理行动
下发了《四川省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不合理低价”专项行动的通知》(川旅办发〔2015〕36号)文件,要求各级旅游部门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的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建立企业约谈制度和社会举报制度,加强旅游信用体系建设和自律机制建设,加强对社会的宣传、引导等行政手段、方法,坚决铲除“不合理低价”的生存基础。治理行动主要有以下几个工作任务:
(一)全面治理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的旅行社广告。
(二)重点开展旅游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旅行社利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
(三)重点查处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时,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的行为。
(四)重点查处导游向旅游者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五)加强对旅行社通过互联网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监管,引导线上线下企业融合,达到用市场手段调节市场的目的。
公布“不合理低价”的举报方式
旅游部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通了网站、邮箱、电话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举报。举报方式:
1、在线举报。登录四川旅游执法网http://www.sclyzf.gov.cn/
2、信函举报。邮寄至: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邮编610051。
3、电话举报。028-86702205。
4、邮箱举报。[email protected]。
省旅游局也将在省内主要媒体、网站公布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披露企业约谈情况,曝光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