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工商局到绵阳市开展旅行社服务合同专项检查

13.08.2015  18:12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减少或避免合同履约中的纠纷,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强化旅行社经营者的合同守法意识,近日,省旅游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姚洪道带领省旅游局、省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我市多家旅行社旅游合同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旅行社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组团旅游业务,察看旅游合同内容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霸王条款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内容,并督促经营者认真学习《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四川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同时,推行并引导旅游经营企业自觉使用2014年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团队境内旅游合同》、《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等示范文本,营造公平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并对检查中团队档案归档整理做得好的绵阳国旅、绵州旅行社进行了表扬。

  通过检查,有效制止了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地助推了我市旅游市场守法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