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省旅游局发文要求各地全力做好端午期间和汛期旅游安全工作

09.06.2016  00:15

  为做好端午期间和汛期旅游安全工作,近日,安徽省旅游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节日期间游客密集出行,加上主汛期即将来临,各地暴雨、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险情增多,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形势严峻。各级旅游部门要按照省旅游局《关于做好“五一”和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准确研判旅游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周密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综合监管,排查隐患

  各级旅游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会同公安、消防、安监、水利、体育等部门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准备工作:一要及早制定游客高峰客流疏导应急预案,依法指导景区制定景区最大承载量,避免大范围的游客滞留。二要对游乐、索道、缆车等特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测,督促旅游企业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三要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大型游乐场所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火灾隐患。四要重点加强对漂流景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建议暴雨、山洪预警期间暂停漂流项目。近期,省局已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对部分地市开展市场秩序、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请各地按照“旅游安全生产月”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对市场秩序、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开展督查检查,并做好督查反馈整改和结果运用。

  三、倡导文明,规范秩序

  各地旅游部门要努力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旅游环境,确保游客过一个欢乐、健康的假期。一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零负团费、虚假广告、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和降低旅游服务质量的行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二要组织各类旅游企业开展诚信经营活动,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杜绝导游无证上岗、欺客宰客等行为,提升假日旅游服务质量。三要加强文明旅游宣传,继续开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四、加强值守,畅通信息

  各地要加强假日期间的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领导干部要提高应急意识,坚持在岗带班,确保信息畅通、处理果断、化解及时。遇到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如实上报,严禁迟报、漏报或瞒报。省旅游局值班电话:0551-62999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