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旅游局发布2014年春节黄金周出游提示

24.01.2014  11:48

  2014年的春节即将到来,马年的身影已跃入人们的眼帘,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和旅游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假期,上海市旅游局向广大市民游客发布出游提示:

  一、关注出游相关信息

  春节期间出游恰逢春运高峰,出行密集、客流叠加,游客可早做准备,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天气、交通、旅游环境等信息,知道当地应急救援电话。自驾车出行的游客可提前了解各地的全国高速公路小型车辆免费通行政策,设计好出行线路。也可错时出游,尽量避开春运高峰时期,或选择相对人少的目的地,达到更好的旅游享受。出境游游客一定要参加行前说明会,熟悉团队情况,事先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基本情况、法律法规和民众的风俗禁忌,入乡随俗,文明出游。

  二、做好出行准备工作

  市民游客参加旅游团报名时,要注意查看旅行社的经营资质(可登陆上海市旅游行业管理与诚信建设网 www.lycx.sh.cn/hac/ 进行查询),报名出境游前,应了解旅行社是否具备经营出境游资质。游客报名时应仔细了解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中吃、住、行、游、购、娱等内容细节,协商一致后再签字,并索要合同和发票。对于行程计划安排外的购物活动,游客有权拒绝参加。游客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相关的个人意外保险。自由行、半自助游,单订邮轮船票自办签证(签注)等旅游证件的游客在自行办签时要事先了解办签的周期、旅游证件的有效期和签证(签注)的种类,避免因证件原因耽误原定的行程。

  三、提高旅游安全意识

  游客应听从并遵守各类安全提醒和提示,看管好个人财务和证件等贵重物品,注意行车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结冰地滑路段慢走慎行。出游应随身携带常服或应急备用药品,患有慢性疾病的游客,应如实向旅行社告知其健康状况,并咨询医务人员。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相对安全的活动,参加温泉、滑雪、潜水等项目应量力而行,不参加任何有危险或违法违规的活动项目。如遇自然灾害、公共事件等突发事件而使行程受到严重影响或不能继续完成行程的,游客应保持冷静,了解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听从旅行社的安排,一切以安全为先。

  四、文明出游,依法理性维权

  出游在外,游客在旅游活动中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自觉维护国家形象。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时要冷静、理性对待,如因此造成的旅游项目、路线或行期变更时,要依法理性维权,合情合理地表达合法诉求,不可采取拒绝登机、拒绝下船等过激行为,避免因维权方式不当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如在旅游途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游客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向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咨询、投诉(热线电话:021-64393615,962020),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