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导游”活动的通知

07.07.2014  18:16

各市、州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委“做好‘最美人物’宣传学习”及“深化拓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部署和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导游”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省内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导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导游是我国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为展示旅游形象、传播先进文化、促进中外交流、推动旅游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寻找最美导游”活动旨在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发现和推出一批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导游人员,宣传他们诚心诚意的服务态度、诚实守信的服务行为,展示他们的职业美、品德美、行为美,树立导游群体的良好形象,让全社会进一步理解、尊重和信任导游,增强导游的职业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励和引导广大导游热爱旅游、服务旅游、奉献旅游,为把旅游业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四川省旅游局 四川日报社

  承办单位:四川省旅游协会

  活动网站: http://www.scta.gov.cn

  活动组委会:

  主任:

  陈加林 四川省旅游局副局长

  陈云华 四川日报社副总编辑

  副主任:

  谢海银 四川省旅游局副巡视员、省旅游协会执行副会长

  吕志军 四川省旅游局副巡视员

  成员:

  姚界平 四川省旅游局管理处处长

  袁世军 四川省旅游局市场处处长

  王燕林 四川省旅游局人教处处长

  杨 铭 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总队长

  羽 欣 中国旅游报驻四川记者站站长

  危兆盖 光明日报驻四川记者站站长

  孟 刚 四川省旅游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杨 晓 四川日报社广告专刊部主任

  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四川省旅游协会负责活动的筹备、实施和协调工作。

  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成员和业内专家组成。

  三、活动内容

  (一)“寻找最美导游”活动

  各市、州旅游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寻找最美导游”活动,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审核和公示,按照名额要求(根据全省导游的数量、分布,各市州参加活动的名额分配如下:成都7名,绵阳、乐山、阿坝各3名,其它市州各2名),推选出本地区“最美导游”。

  (二)“最美导游是怎样炼成的”有奖征文活动

  鼓励导游群体参加“最美导游是怎样炼成的”有奖征文活动,讲述导游工作的酸甜苦辣,抒发各自的职业感悟,展示导游热爱旅游、投身旅游、奉献旅游的时代精神和不悔情怀。

  (三)“寻找最美导游·随手拍”活动

  面向社会公众举办“寻找最美导游·随手拍”活动,号召广大游客捕捉、拍摄身边优秀导游敬业守则、热情服务的点滴瞬间。

  四、参与条件

  (一)道德品质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自尊自律,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二)专业技能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领队证、景区讲解员证,且从事导游讲解服务三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储备,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文明服务和文明引导意识,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三)社会评价好。受到用人单位和游客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四)符合上述条件,并在下列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1.受到省部级(含)以上表彰,或先进事迹被中央媒体广泛报道,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

  2.长期在边远山区、民族地区、艰苦地区从事导游工作,在平凡的工作生活中有“感动”元素;

  3.刻苦钻研导游业务,获得高级(含)以上导游等级,或在全国性导游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奖项;

  4.在抗灾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表现。

  五、计划安排

  (一)“寻找最美导游”活动

  第一阶段:宣传(2014年6月上旬)

  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寻找最美导游”活动启动。

  第二阶段:寻找发现(2014年6月至2014年8月30日)

  各市(州)旅游局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深入推进,认真做好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应联合当地主流媒体,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寻找最美导游”活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推选出本地区“最美导游”,于2014年8月30日前填好“最美导游”推荐表后,报组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寻找遴选(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1月20日)

  1.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0月15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市州推荐的“最美导游”事迹材料分类、整理、核实后,报经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委员会组织业内专家,在推选出的50位四川“最美导游”候选人中遴选出20位入围四川“最美导游”。

  2. 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1月20日。

  评审委员会在20位入围四川“最美导游”的人选中最终确定3-4名佼佼者为四川“最美导游”,经过公示后,代表四川参加国家旅游局评选。

  (二)“最美导游是怎样炼成的”有奖征文活动

  2014年6月至2014年9月30日。

  面向导游群体开展“最美导游是怎样炼成的”有奖征文活动。征文内容讲述导游工作的酸甜苦辣,抒发各自的职业感悟,展示导游热爱旅游、投身旅游、奉献旅游的时代精神和不悔情怀。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三)“寻找最美导游·随手拍”活动

  2014年6月至2014年9月30日。

  面向社会公众举办“寻找最美导游·随手拍”活动。号召广大游客捕捉、拍摄身边优秀导游敬业守则、热情服务的点滴瞬间。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四)组委会将四川“最美导游”相关材料、征文获奖作

  品、摄影作品收集汇总,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四川导游先进事迹,展示他们的职业美、品德美、行为美,树立导游群体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公众进一步理解、尊重和信任导游,增强导游的职业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励和引导广大导游热爱旅游、服务旅游、奉献旅游,达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作用。

  (五)活动结束后,在省内持续开展向四川“最美导游”

  学习活动,组织四川“最美导游”在各市州巡回进讲堂、上讲台,进行言传身教,促进导游队伍思想道德、业务能力的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在行业内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风气,使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旅游和支持旅游业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寻找最美导游”活动的必要性

  导游是我国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为展示旅游形象、传播先进文化、促进中外交流、推动旅游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寻找最美导游”活动旨在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发现和推出一批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导游,宣传他们诚心诚意的服务态度、诚实守信的服务行为,展示他们的职业美、品德美、行为美,树立导游群体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公众进一步理解、尊重和信任导游,增强导游的职业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励和引导广大导游热爱旅游、服务旅游、奉献旅游,达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作用。

  二、把“寻找最美导游”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行业核心价值体观的重要抓手

  通过寻找和学习“最美导游”,弘扬热爱旅游、投身旅游、奉献旅游的时代精神,引导广大旅游从业人员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建设美好家园,自觉将“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行业核心价值观作为职业行为导向,进一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程度。

  三、认真做好“寻找最美导游”活动的组织推选工作

  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各市州要积极动员市县旅游主管部门、旅行社、行业协会、导服机构、广大导游、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活动、支持活动、参与活动,认真做好寻找发现、寻找遴选和学习推广各阶段工作,真正将“最美导游”推选出来、“最美事迹”挖掘出来、“最美精神”弘扬起来。有条件的地区应联合当地主流媒体,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寻找最美导游”活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审核和公示,推选出 “最美导游”。

  四、深入推进“最美导游”的宣传和学习推广活动

  各市州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更好地发挥地方主流媒体、行业报刊、政府官网、微博微信、旅游宣传品以及行业协会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的网站、电子屏幕、会员刊物等媒介的宣传和传播作用,提升宣传针对性和感染力。各市州可结合实际,请“最美导游”进课堂、上讲台进行言传身教,在行业内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风气,使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旅游和支持旅游业发展。

  五、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

  为加强信息沟通和宣传工作,活动将建立“寻找最美导游”活动电子简报制度。请各市州旅游局于2014年7月15日前将《“寻找最美导游”活动联络表》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并于每月1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寻找最美导游”活动的电子动态信息。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

  成都市青莲上街2号省旅游局大楼1306室

  联系人:孙倩、任江

  联系电话:028-8670296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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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旅游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