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申报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人选的通知
各市、州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人才兴旅”战略,实施四川省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以加速培养旅游新业态所需专业人才数量和质量为重点,构建强大的教育体系和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启动四川省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2016年度人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旅游事业,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钻研精神;
2.从事旅游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教育教学或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
4.近5年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过旅游相关研究论文,或公开出版过旅游相关研究著作;
5.截至申报2016年5月30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申报程序
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人选可以由市(州)旅游管理部门或有关单位推荐,也可以由符合条件的个人向单位所在市级旅游管理部门自荐。推荐或个人自荐均须填写《四川省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申报书》,并提供相关材料。所在市(州)旅游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对拟推荐和个人自荐人选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统一并报送至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人事教育处。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不接受个人自荐。
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于2016年5月30日之前将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人选的申报材料(申报书可从四川旅游政务网http://scta.gov.cn下载)集中报送至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人事处,同时将申报书和照片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工作,大力宣传,积极推荐,为青年专家成长、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特此通知。
'附件1: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下载
'附件2:四川省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申报书'下载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联系人:唐欢、耿迪、格桑德茜;联系电话:028-86702879,8670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