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协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6.08.2014  20:37

各市(州)旅游协会,省旅游协会各分会: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于2014年8月9日正式出台,这是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文件颁布实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旅游业改革发展做出的又一重大部署。《意见》就树立科学旅游观、增强旅游发展动力、拓展旅游发展空间、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完善旅游发展政策五大方面,提出二十条意见。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

  各市、州旅游协会,省旅游协会各分会要加紧组织相关人员、会员单位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能提出贯彻《意见》的具体措施,加强对各区、县,各会员单位、旅游企业贯彻执行《意见》的业务指导,并上报宣贯结果和建议,共同推进我省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四川省旅游协会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