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全面施行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制度

02.11.2014  13:25

为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工作,切实保障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宜宾市日前公布《宜宾市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在经过各区县多方论证和深入统计后,该项制度于10月在全市施行。

制度》主要包括特殊困难群众医疗帮扶制度、特殊困难群众生活帮扶制度、低收入残疾人帮扶制度、特殊困难群众教育帮扶制度、特殊困难群众住房帮扶制度、特殊困难群众死亡抚慰帮扶制度、特殊困难群众护理补贴帮扶制度、特殊困难群众就业帮扶制度等8个专项帮扶制度,作为社会救助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按职责实施救助之后的补充。《制度》帮扶的重点是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在已经得到救助后仍因各种原因亟需帮扶的人员。《制度》还明确了具体的帮扶措施、帮扶标准及帮扶程序。

县(区)人民政府在落实《制度》的基础上,针对特殊困难群众的致贫致困因素,制定帮扶规划,通过帮扶工作和自身努力,使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逐步好转,致贫致困因素逐步解决。

据了解,宜宾将用一年时间,面向具有宜宾市户籍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初步建立新型城乡救助帮扶体系,形成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救助帮扶格局。

除《制度》外,宜宾还设立了“宜宾市特殊困难群众帮扶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帮扶专项资金”),同时制定《宜宾市特殊困难群众帮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帮扶专项资金”的筹集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来源:宜宾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