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局制定方案抓紧抓实《快递暂行条例》宣贯工作
为全面宣传贯彻《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四川邮政业实际,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的思路,近日,四川省邮政管理局制定《快递暂行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多措并举推进《条例》宣贯工作。
方案明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省局局长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宣贯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四川邮政管理系统条例宣贯工作。 二是统一宣传口径 ,聚焦重点亮点,按照国家局确定的新闻宣传口径,提供新闻媒体采访的材料;组织各市(州)邮政管理局,收集当地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条例的评价和意见,并印刷寄发单行本和条例释义。 三是部门联合宣贯, 充分发挥邮政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加强多方协作,主动开门搞宣贯。 四是媒体有效互动 ,利用省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集中报道全省快递业改革发展新闻信息;条例正式施行后,联系当地主流媒体作专题版面宣传,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动态。 五是举办专题培训, 组织市(州)邮政管理局、快递协会和快递企业开展专题培训,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并督促市州局结合中心工作深入基层,直面服务行业和服务对象,确保宣贯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其从业人员加强服务规范、作业规范、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六是贯彻落实配套法规和制度 ,贯彻落实国家局制定、修订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实施办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实施办法》《智能快件箱服务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快递末端网点管理制度等相关配套机制;配合做好省政府、省人大对《四川省邮政条例》(修正案)的相关立法工作;指导地方出台快递三轮车通行管理办法;推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快件大型集散、分拣等基础设施用地的需要;加强与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检验检疫等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完善快递安全监管机制;加强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进出境快件管理,推动实现快件便捷通关;建立健全促进快递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完善邮政行政管理权责清单。
四川局表示,将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行业监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更好用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