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县“四落实”助推扶贫开发攻坚

28.09.2015  10:13

一是落实结对帮扶。选派90名优秀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驻乡驻村蹲点开展帮扶工作;机关干部按照“1+1”“1+N”方式驻村帮扶,建立工作例会、台账销号、责任追究三个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社会帮扶。注重社会力量对扶贫攻坚的支撑作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深化“挂、帮、包”活动,落实物资85万元,解决群众困难338件。

三是落实项目帮扶。2014年以来,投入项目资金1970万元,建设扶贫项目39个,直接受益贫困人口3221人。

四是落实社会力量监督。通过人大代表调研、政协委员视察、老干部走访等不同形式,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到扶贫开发事业中,以强大的支持和监督力量倒逼扶贫开发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