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组织新闻报刊单位新闻采编人员参加集中培训的通知

03.12.2013  22:43

川新出函〔2013〕243号 省级有关新闻报刊单位,中央及省外媒体驻川记者站: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新出字〔2013〕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组织有关新闻报刊单位及其派出机构新闻采编人员参加我省2013年新闻采编人员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范围

  按照总局规定,省级新闻报刊单位持有记者证人数在30人以下的新闻采编人员(包括持证记者和未持证的采编人员)均须参加省局组织的集中培训;中央和省外媒体驻川记者站的新闻采编人员也须参加集中培训。

  二、培训时间及分期安排   

  经研究,省级集中培训时间定于2013年12月10日—20日前完成,分两期举办。  

  第一期培训时间为2013年12月10—12日  

  第二期培训时间为2013年12月18—20日  

  三、培训课程安排  

  按照总局培训内容要求,安排以下六个专题进行培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伦理、新闻法规、新闻采编规范、防止虚假新闻。  

  课程表随后将刊载于“四川省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上,请随时关注。   

  四、尽快填报分期培训报名表  

  请各单位按照参培总人数各一半的原则分别填报参训人员第一期报名表(附件1)、第二期报名表(附件2),务必于2013年12月6日中午下班前将报名表报送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西部地区分中心。  

  五、培训地点及报到时间   

  培训场地设在成都市委党校会议中心,具体地址及路线详见附件3。

  每期报到时间为开班前一小时,即2013年12月10日上午8:00—8:50,9:00正式开课。2013年12月18日上午8:00—8:50,9:00正式开课。

    六、其他相关事项 

  1.请各参训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集中培训工作,做好参训人员安排,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培训质量。   

  2.培训班将严格考勤,请参训人员准时参训,不得缺席。  

  3.本批次培训班为符合参加集中培训的采编人员安排免费午餐,参训人员凭餐券就餐。    

  4.详细政策请咨询新闻报刊处郑长林,联系电话:02886693162、13881888018;报名表请报送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西部地区分中心(成都市桂花巷21号,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大楼一楼),联系人:秦国俊、黄菊影、史予蓓,联系电话: 028-86696448(办公室)、13808036170(秦国俊)、15882457023(黄菊影)、18628018070(史予蓓)。 

  特此通知        

  四川省新闻出版局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