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一男子转走朋友存款2万多 获刑2年半

13.08.2015  13:39

原本受朋友之托帮忙取钱,却心生邪念偷偷将钱转到自己卡上……2014年1月—3月,男子兰某利用朋友的信任,先后14次将朋友银行卡上的钱转至自己名下,总额达28400元。近日,新都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男子兰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获刑2年半。

2014年1月20日,伍某某想去银行查询自己转账的2万元钱有没有到账,便叫上兰某同行。兰某因前段时间没工作,欠了些外债,有了这机会顿起歹意。从伍某某口中得知密码的他,找借口让其在门口等待,然后悄悄到柜台将卡里的2万元钱转到了自己卡上,还骗伍某某钱已到账。

新都法院经审理认为,兰某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式,冒用他人信用卡,将被害人的钱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新法宣 天府早报记者 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