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一商家涉嫌卖超标电动车 成都工商介入调查

06.01.2015  03:15

1月1日,《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确保《条例》落实,元旦假日期间,成都市工商系统安排230余人值班,加强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户的巡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同时,各级“12315”热线值班人员负责受理电动自行车投诉举报,并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开展执法检查。

1月4日是新年第一个工作日,成都市工商局再次组织了由局领导带队的7个督查工作组,对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项目包括: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亮照经营情况、所售电动自行车《目录》公示情况、产品承诺情况、对消费者的《消费提示》张贴情况以及有无超标车展示、销售情况。

前期,成都市工商局及各基层局已经组织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和市场管理方召开落实《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宣传动员会50余次,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和市场管理方自觉落实《条例》规定,并引导其通过厂家回购、异地销售等多种方式合理处理库存超标电动自行车。目前,工商部门已督促成都市1000多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在销售场所显眼位置张贴《电动自行车购买消费提示》。基层工商干部还深入专业市场、社区、街道等地张贴《电动自行车购买消费提示》,并广泛发放《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该工作得到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

1月1日—3日,成都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消费咨询投诉8件,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销售的举报2件,被举报的经营户经营地址分别位于崇州和新都,12315指挥中心第一时间进行了分派,相关辖区工商局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了执法检查。经现场调查核实,崇州的商家并未违规销售;新都有1家经营户涉嫌销售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该案正在调查核实中。